职业病检查需要下列材料:职工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如果是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法律依据: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劳动者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掌握的职业病诊断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