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勤工资等于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工资、以及津贴和补贴等工资性收入。而基本工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21.75×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出勤天数。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