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正在伤人的野生动物,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遭受危险时,为了保护较大权益,不得以牺牲较小权益的做法。
野生动物的生命属于公共财产权,人的生命健康权高于任何财产权,因此符合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效果是一样的,不用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