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还没有领证的情况下,买房写女方的名字,并且以女方的公积金贷款,算婚前财产吗

还没有领证的情况下,买房写女方的名字,并且以女方的公积金贷款,算婚前财产吗

若存在女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根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根据规定,房产归房产登记人,夫妻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若您有涉及共同财产问题,建议您沟通委托律师研判后处理。
最新修订:2024-03-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
扫一扫,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