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银行在安全保障上有明显漏洞,像不能有效识别伪卡交易、未及时监控预警异常交易,银行要担责。持卡人可要求银行对盗刷损失进行赔偿。
(二)若持卡人自身有过错,如没保管好密码、卡片信息泄露,银行责任会减轻,但仍要在合理范围保障交易安全。此时持卡人也有一定责任,赔偿协商时需考虑自身过错。
(三)发生盗刷,持卡人要及时挂失、留存证据并报警。先和银行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过错判定银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信用卡合同关系中,银行有保障交易安全的义务,若未履行好该义务导致盗刷,就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