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方式:一般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方式进行分割,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当事人结婚后,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前出资的房产,认定为个人房产,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