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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如何认定

破坏交通设施罪如何认定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2-27 05:13:48 已帮助11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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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如何认定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认定: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等,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等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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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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