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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由哪些构成?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由哪些构成?
所谓公司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在公司犯罪中,违法行为的实施者也是犯罪的主体,应当受到刑法的处罚。
2024-02-21 09:03:45 已帮助16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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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由哪些构成?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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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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