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伤十级的,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但可以过失性辞退劳动者。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开除:
1、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5、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