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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寻衅滋事判几年

涉恶寻衅滋事判几年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4 21:25:41 已帮助10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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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寻衅滋事判几年
涉恶的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由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由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如果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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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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