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情况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交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
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