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一、发明专利形式审查的内容有:
1、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规定;
2、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了代理;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4、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
5、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1、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对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越了法定限制;
3、申请人的资格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了代理;
4、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是否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是否属于不给予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
5、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
6、有无重复授权的可能;
7、是否为两个相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后申请人;
8、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三、专利形式审查。是指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手续、文件、格式等事项进行的一种审查活动。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局在收到专利申请后就应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专利形式审查也称专利初步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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