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担保责余额是指担保公司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外的余额,就是指担保公司的在保余额,法律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第二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在线咨询随时为你解答疑惑、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