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起诉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写好起诉状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
4.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答辩。
5.法院开庭审理。
6.原、被告双方进行法庭辩论。
7.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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