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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婚姻无效途径规定有哪些

判婚姻无效途径规定有哪些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2-24 03:35:09 已帮助18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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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婚姻无效途径规定有哪些
【问题解析】
婚姻无效途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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