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如果公司撤柜后,双方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赔偿。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则应另外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双方同意由公司安排其它工作而不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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