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有时候在大街上会看到当众对他人进行羞辱、辱骂的情形,对他人的人格有着严重的侮辱性质,那么多次在街头对他人进行辱骂可以定寻衅滋事罪吗?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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