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以下证件是男女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必备的: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且协议离婚除前述的相关证件外,当事人还应当出具由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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