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男方宅基地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离婚时归一方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后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双方也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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