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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是不是需要去法院解除

同居关系是不是需要去法院解除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3-02 21:15:17 已帮助17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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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是不是需要去法院解除
【问题解析】
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解除,双方自行解除即可。只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才需要去法院解除,所谓合法的婚姻关系是指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关系,或者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
对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如果想解除关系自行分手即可,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即使起诉的法院的,法院也不会受理。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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