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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情形有什么

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情形有什么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2-23 08:44:29 已帮助14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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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情形有什么
【问题解析】
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情形具体包括: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法律依据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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