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父母没有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需要用物品折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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