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起诉离婚开庭时双方都不到是不可以的。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诉讼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应视为撤诉,被告反诉的,法院审理后,依法缺席裁判。
如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应依法进行审理,对裁判结果,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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