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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可以撤销吗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可以撤销吗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3-05 10:35:34 已帮助11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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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可以撤销吗
【问题解析】
离婚协议可以在民政局申请撤销。申请离婚的一方骗取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应当注销离婚登记,向被离婚方宣告解除婚姻无效,收回离婚证
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离婚的一方办理离婚登记时处于无民事行为状态,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违反法定程序的,同样可以申请注销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经夫妻双方签字并经民政局备案后生效,在其生效后非以上情形夫妻任何一方无权反悔或撤销离婚协议,关于财产部分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可以依法起诉主张撤销。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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