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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男方生育权为由,可要求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吗?

【问题解析】
生育权在配偶间互为权利和义务,他人也负有不得侵害配偶生育权的义务。
侵害配偶生育权可以要求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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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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