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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债务按哪些顺序承担

【问题解析】
在我国企业法人被宣告破产之后,债务按以下顺序承担: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债权。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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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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