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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

哪些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3-05 18:15:00 已帮助8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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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
请允许我介绍以下情境中可能导致子女探望权暂时终止的因素:
1、假设探望者身患极其严重并威胁到自身以及子女生命安全的传染病,且该种疾病极易通过普通接触方式传播给子女;
2、当探望者在探访期间对子女产生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比如进行家庭暴力或拐带未成年人等恶劣行径;
3、在探望过程中,探望者试图通过潜藏或带走子女来逃离抚养方的监管范围;
4、探望者的不当言行对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及道德教育造成了不良影响,例如在子女面前展示毒品使用、参与赌博活动,或是鼓动其犯罪等事件;
5、当探望者长时间的探视行为严重干扰到了子女的日常休息、学业学习以及正常生活平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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