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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35天能去离婚吗

冷静期35天能去离婚吗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3-14 13:50:01 已帮助17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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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35天能去离婚吗
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的第35个自然日起,我们已经没有可能再次领取到离婚证书了,但是您仍然拥有重新申请离婚登记的权利。
根据我国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如果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自然日)内,双方无法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的话,这种行为将会被视作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也被称之为“离婚熟虑期”,它是指在保障离婚自由这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申请解除婚姻关系时,从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申请的那一刻开始,直至这期间的某个阶段,无论是哪一方,均可选择撤回离婚申请,进而终结所有的登记离婚程序的一段安静且理性的思考时间。
如今调整后新的离婚登记流程主要包含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以及登记(发证)等环节。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申请环节。
在这个过程中,夫妻双方如果真诚地决定要离婚的话,他们应该签署好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同前往具备管辖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并且必须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资料。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受理环节。
婚姻登记员会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递交过来的材料进行一次初步审核,随后对于当事人递交的凭证和证明资料进行仔细的核对,在核实无误后便会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如果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并不满足,那么我们将不会受理。
若当事人需要我们提供《关于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通知》的话,我们将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提供。
那么,在经过冷静期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审查环节。
在这个环节里,双方当事人应在冷静期结束后第三十个自然日(期间结束当天为节假日的,且应以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作为期限截止日),携带《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所述之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执行和审查这个过程。
如果发现其中存在不符合离婚登记范围的情形,我们将不会为您办理此项业务。
若您有所需求,我们将会按照规定提供《关于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通知》。
最后,我们要提到的是登记(发证)的环节。
若整个业务完全符合规定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会为您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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