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己的表妹结婚视为近亲范畴。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谓的近亲,即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及表堂亲人之间。
因此,与自己的表妹缔结婚姻无疑属于近亲关系。
关于近亲范围的界定,可按照以下方式划分:
第一代人以自身作为起点,向上数至父母,此为第二代;
再向上数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为第三代。
据此,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同源自父母双方的兄弟姐妹,包括拥有完全血缘关系的同胞手足以及具备半血缘联系的异父或异母兄弟姐妹。
尽管这些异父异母的兄妹虽在名义上被称为兄弟姐妹,但实际上并不具有真实的血缘关系。
其次,同源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妈与侄男、侄女,舅舅、阿姨与外甥、外甥女这两类关系。
最后,同源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主要包括堂兄妹、表兄妹这两类亲情。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具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者不得结婚。
已有法律规定明确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者,申请婚姻登记将不予批准。
实际生活中,近亲结婚将大幅度提升隐性遗传疾病发作的几率。
据相关资料证实,近亲结婚后裔的隐性遗传病发生率将是非近亲结婚后裔的150倍之多。
此外,近亲结婚对某些多基因遗传病的影响更大,据有关数据显示,近亲结婚后裔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脊髓裂变等多基因病的比例高达1.64%,远超出非近亲结婚子代的0.57%水准。
同时,近亲结婚导致的早夭率和畸形率较高等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需要指出的是,近亲结婚可能造成胎儿体质较差,体重偏轻,身高相对较矮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