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脑血栓能保外就医吗

脑血栓能保外就医吗

脑血栓能保外就医吗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22 16:20:15 已帮助170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脑血栓能保外就医吗
符合相关条件者,是可以提出此类申请的。
在罪犯服刑过程中,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有可能被批准进行保外就医
①患者身患有严重疾病,且在短期内有生命危险;
②原判定为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其开始执行无期徒刑算起,在服刑期间超过七年或者原判定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原本判决的刑期(已经得到减刑的罪犯,则按照减刑之后的刑期计算)的三分之一以上(包含减刑的时间),并患有长久性疾病,经长期治疗无法痊愈;
然而,若病情急剧恶化存在生命危险,或者改造表现出色,那么就可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③致身体残障,生活无能自理。《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