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咱们家这边的农村土地遇到征收的话,你知道怎么算赔偿吗?其实,主要就是看这个地方的土地补偿费啦、安置补助费啊、还有那啥青苗补偿费这几种东西加起来。
可是呢,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一样哦,这得看他们那个地方的经济状况来看了。
2、说到这,我想再说一点,有的区域还会做分类处理,比如湖南长沙就分为了三大块儿:
第一块儿的每亩地65000块钱;
第二块儿的每亩地是59000块钱;
第三块儿的每亩地则是53000块钱。
但你们知道福建厦门那边的价格吗?它们那里的第一块儿地要给到15.5万元/亩呢!第二块儿12.5万元/亩;
最后一块儿10.7万元/亩。
3、对了,还有一件事儿得跟大家说说,征收我们自家土地这件事,一定得在政府的带领下慢慢来,不能瞎搞。
在开始前需要公布出来告诉大家,听听大家的意见;
如果有人提出来一些合情合理的要求,那也得好好处理不可,不能硬来强征。
咱们一定要认真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哟。
要是征用的过程中涉及到要拆农民房子的事情,那要先搞定房子再去拆地,一定得把涉及到的农民朋友们的居住问题办好了。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被征地的朋友们的生活不会下降,未来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这已经明明白白的说清楚了,征收之前得有点动静告诉大家,听听大伙的声音,土地每征一亩,就要按照哪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来的补偿标准来补,征收土地补偿的最低标准是保证农民朋友们的生活水平不下降,未来的生活也能过下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