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约入股并不等同于欺骗行为这一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财产的意图且通过签订包含该意图的协议来实现其目的时,才能满足我国法律对于欺诈性质犯罪的确切定义和判罚依据。
换句话说,如果行为人并未签订有关协议,亦未显示任何取得他人财产的意图,并且客观情况下他们也未采取任何欺诈手段而获取到了他人财产,那么这些行为便不能被视为诈骗罪。
从犯罪学角度来看,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犯罪所针对的对象是公众的财产权益,即受害者应是处于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不特定多数人;
其次,犯罪行为必须体现出欺诈性的特点,具体表现形式可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旨在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再次,行为人为一般的合法公民,并无性别、年龄等限制;
最后,诈骗行为人应当具有故意的心理态度。
关于此类案件的刑事责任追究幅度,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案涉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元。
当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级(如构成“数额较大”)时,将对行为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可能会判处相应金额的罚金;
若涉案金额进一步增大,则可能面临更高的刑期,以及更重的罚款甚至财产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