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您可能已经了解到,持有驾照但是尚处于实习期的驾驶员,若是未能张贴实习标志,将有可能面临罚款而不是扣分的情况。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申请者在道路上进行驾驶学习,却未能在车辆上妥善放置和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话,那么相关负责机构将会对您的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给予单独罚款,金额范围为人民币20元至200元不等。
请注意,此项罚款仅限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行,并非其他机关或组织所能实施。
关于如何缴纳交通违章罚款,这里提供以下几种方法供您参考:
(1)使用自助机具进行转账。
这意味着,您只需要携带卡内装有为足额现金的工商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就可以通过工商银行的自助终端、存取款一体机轻松完成转账,从而自动交纳罚款;
(2)采用现金支付。
需要用现金支付罚款的朋友们,可以通过工商银行的存取款一体机进行自主缴纳,罚金需以100元整数倍进行;
(3)选择在线银行平台。
如果您已经注册了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服务,只需进行简单操作,即可在线缴纳相应罚款。
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违章有误,您有权向相关部门发起行政复议请求,对违章进行异议。
同时,在处理违法记录之前,您务必亲自前往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驾驶证和行驶证等,办理相关手续。
在确定非法事项后,您可以选择将其全部处理,亦或是有选择性地进行处理。
另外,在申请行政复议的过程中,您还有权对立论进行讨论和解释。
在此过程结束后,您将收到一份违章处理通知书及罚款单据。
您可以直接带着此类单据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金。
若您习惯于在线支付方式,也可以选择在网络银行平台完成罚款交纳。
请妥善保管罚款缴纳后的回执单,以便于后续对仍存在的非法行为进行手工清理。
请遵守上述规定,以维护您自身的权益和利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