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消费者因恶意透支导致所持有信用卡产生逾期现象,被判定构成犯罪,那么,他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受牢狱之灾。
所谓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通常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侵占对方财产作为主要目的,当其使用的信用卡额度或使用期限超越了规定的范围,且在被银行多次催告之后依然不知悔改,拒绝偿还欠款的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为了规范和约束类似的行为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持卡人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就会面临受到法律惩处,即坐牢:
首先,如果持卡人采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交易,或者通过提供虚假的个人身份证明来获得信用卡从而进行违法活动;
其次,如持卡人利用已过期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进行操作;
再者,欺骗性地借用他人信用卡;
最后,也是最为常见的,即持卡人通过恶意透支的方式来侵占对方资产,这种行为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财产作为首要目的,超过其手中持有信用卡的规定额度或规定期限透支,无论是在被发卡银行催告过多少次之后,依然拒不偿还相应债务,甚至在长达三个月的时间内都未能归还先前所借款项。《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持卡人会坐牢。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