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期限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合同之间的显著差异,我们需要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们来看看它们分别结束或结束于何时。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该类合同通常由雇主与员工双方共同商议确定合同的终止日期,因此合同从开始至结束都被固定下来。
然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完全相反,这种类型的合同没有定下明确的停止时间。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是无法确定的。
其次,考虑到两种合同的长寿期。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存在期限总是受到限制的;
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并非如此。
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这类合同会持续到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为止,因此它能够带给人们高达极致的稳定性。
再者,谈到如何处理这两类合同时,我们也必须有所判断。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效终止的概念很清晰,当固定的期限满后,劳动关系便自动终止。
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之内,以及用人单位存续期间里,它都有可能得以继续存在。
但是,只有在遵循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定情形下,该类合同才能予以解除。
最后,我们来看一看这两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区别何在。
相比较之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高度专业化、技术知识密集型或是管理岗位上的职位、工种,亦或是工龄长达一定年限的劳动者。
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更为广泛地应用于那些非专业、技术型的基础性、季节性的临时工种。
由于其变化多端的用工需求,此类合同更能适应劳动力的实际流动状况,维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性,同时又有助于劳动力的多元化流动发展。
综上所述,这实际上已经成为当前实践中最常使用且最为实用的一种劳动合同。
至于定义部分,简明扼要地说,固定期限合同就是指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劳动期限,并将此期限作为其到期合同终止的重要参照标准。
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便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协商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论是在订立劳动合同还是后续履行过程中,我们都应该严格遵守以下五大原则:
(1)合同合法原则:
合同的形式以及其中包含的具体条款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2)公平公正原则: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应当力求做到公正合理。
(3)平等自愿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他们彼此互处于平等待遇、尊重的法律地位之中。
(4)协商一致原则:
在决定任何事项之前,雇主与劳动者双方务必就合同的具体内容达成统一共识。
(5)诚实守信原则:
人之初,性本善,因此我们必须真诚对待所有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