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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拆迁安置房能否被执行

债务人的拆迁安置房能否被执行
现在,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扩大,许多居民或者村民都面临拆迁,政府对于拆迁的居民或村民都会给予一定的拆迁补偿,有的地方会配发拆迁安置房。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2024-03-23 18:55:10 已帮助21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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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拆迁安置房能否被执行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债务人拆迁安置房产乃是可以依法进行司法执行的。
同时,债权方也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的合法权益,经由法院批准后,将会告知债务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履行相关法定义务,若逾期依旧未能履行,便可由司法机关依职权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
当然,针对债务人的拆迁安置房产开展执行工作的前提条件如下:
首先,倘若此类房产并非债务人基本生活所需的居住性房产,那么司法机关是具备对其进行执行的权限的;
反之,若其为债务人日常生活所必需的住宅用房,则仅能实施查封措施,绝不可采取买卖、转让或偿还债务等行为。
其次,对于被查封、扣押的动产财产,法律规定允许人民法院直接予以掌控和处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
    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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