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乃是以故意施加某种不良后果为手段,旨在迫使受害者交出财产权。
确切地说,若未能顺从行为人之需求处置财产,恐在未来某特定时刻承受某种危害。
值得注意的是,(1)威胁的具体内容无任何限制,关键在于此种威胁能否引起他人恐惧之心,无需实际令受害者感到恐惧。
(2)无论威胁之实现系由行为人独立为之,抑或经由他人协助,均无大碍。
且并不要求实施威胁的过程本身具有法律上的违法性。
(3)威胁方法形式多样,既可以是明确清晰的表达方式,亦可通过暗示等隐晦手法。
(4)最后的预期效果就是使受害者心生恐惧,从而出于自保考虑,自愿交出数额较大的财产,最终使行为人获得该财物。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的相关条款,敲诈罪的正式名称应为敲诈勒索罪。
倘若行为人意图非法占有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涉及的财物价值较高或者出现多次类似行为,则应面临三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同时或单处金钱处罚;
但若所涉财物数额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责任人则需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外加罚款惩戒;
至于那些涉及极度严重情节的罪犯,如财物数额庞大,或存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况,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受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