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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不公平的如何申请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不公平的如何申请行政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24-03-25 13:45:03 已帮助20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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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不公平的如何申请行政诉讼
首先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在了解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后,我们应该在六个月之内提起诉讼。其次,当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展开审核予以接受或者是拒绝受理的决定。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在接收到起诉状后七天内立案,如若不符合条件则会作出不予受理的驳回裁决。紧接着进入答辩流程,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于立案之日起五日内需向被告发放起诉状副本;而作为被告方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材料,并针对原告的诉求写出答辩状;同时,法院也需要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至原告手中。经过充分的准备和准备,案件将传递至审判厅,正式开启开庭的程序。由法官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以及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最终经过审慎评估给出判决。在审判后,如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15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审判可能会采取公开审理或者书面审理两种形式。最后的步骤就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或裁定,这将包括依法改判、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等等。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仍持有异议,可以在服刑期间或者服刑后期间申请申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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