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主要承担监督公司财务状况以及高层管理者职务执行情况和遵循企业规章制度所赋予的监督责任之职。
监事乃为公司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董事及总经理的操作行为实行有效的监控。
本公司监事的职责明细如下:
(1)严密审查公司财务状况;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士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实施严密监视,如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章程或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将提出罢免这些人员的合理建议;
(3)倘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士的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监事有权要求他们立即改正过来;
(4)可以发起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以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案;
(5)向董事会提交有利的提案供其决策使用;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监事有权对有违职业道德或行为不端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士提起诉讼;
以及(7)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更多的权力。《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