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循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之相关条款时,我们通常所理解和指称的有效期是从自然人在世期间及其去世后约50年内进行保护。
具体来说,该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定位于自然人不幸离世后的第五十个自然年内的12月31日。
值得留意的是,若软件系由多位参与者合力研发而成,那么当最后一位参与者离世时,上述期限也应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计算,即截止到相同日期。《计算机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