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处于分居状态下,丈夫若继续实施骚扰行为,妻子可采取报警等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如需解除婚姻关系,感情破裂无疑是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
当一方的骚扰行为严重影响到了另一方的日常生活,极可能构成犯罪行为。
此时,受害者有权选择通过合法程序向警方报案并寻求法律保护。
对于提出离婚请求的夫妻一方,应首先尝试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努力进行调解工作;
但若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至无法挽回的程度,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