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缔结婚姻关系终止之时,夫妇之间的共有财产将依照双方的意愿进行平等协商予以处理安排;
若无法达成协议共识,则由当地法庭依据财物详细状况以及对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有所关照的基本原则来进行裁决。
然而,如夫妇双方已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双方应遵循该协议规定行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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