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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什么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什么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29 18:05:14 已帮助13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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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什么
在执行财产罚没时,不得动用不属于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具备合法权益所有或者应得的财产。
财产罚没主要指剥夺犯罪嫌疑人生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的一部分甚至全部。
当判处没收全额财产时,必须确保为罪犯和其需要赡养直系亲属保留足够的基本生活所需的资产。《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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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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