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检察院提出缓刑建议但经审查后发现被告并不满足缓刑考量因素,则在法定程序下,法院将可能判定其实际服刑。
详细来说,对于那些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果他们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轻微、有真诚忏悔的表现、无再次违法犯罪的威胁以及宣告缓刑不会给社区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等情形,法院可依法宣告缓刑。
然而,对于未成年人、孕妇及年满75岁的人士,法院原则上应宣告缓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宣告缓刑,尤其是未成年人、孕妇与年满75岁的人士,法院更应无条件宣布缓刑:
(1)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有真诚悔罪的表现;
(3)无再次违法犯罪的威胁;
(4)宣告缓刑不会给社区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