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父子关系并无实体法律可行使断绝权利,这是由于此类关系是源于血亲关系所建立的。
血缘之链并不能为任何人为行为所切断,因此,父子间的约束关系不能够凭借双方私人协议来解除或终止。
同时,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亦未对断绝父子关系有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