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在立案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其中一方选择不出庭参与诉讼,那么此案将会被视为自动撤诉。
当然,若被告同样没有出席庭审,法庭将会做出一份缺席的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是被告方缺席了庭审,但法庭仍可能会认为前者不同意离婚。
2.若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明其与配偶之间感情破裂的证据,即使实行缺席判决,法庭多半也不会判定双方同意离婚。
不过,若是原告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很有可能会批准离婚请求。
以下为民事诉讼程序基本流程概述:
1.原告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2.法院接手该案件后,需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
3.被告在收到副本后的15天内需要提交辩护状;
4.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开庭日期之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人员发放通知并予以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涵盖了当事人的陈述、揭示证人权利及义务、证人出庭作证以及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等环节;
同时,法庭亦需向陪审团出示各类文件、物品及视听资料;
随后宣布鉴定结论以及勘验报告;
6.法庭辩论阶段主要包括原告及其代理律师发言、被告及其代理律师回应、第三方及其代理律师的发言或回应以及各方间的辩论环节。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需按照原告、被告以及第三方的顺序提问,收集各方对于最终法律昭示的期待值;
7.法庭辩论结束后,应对本案依法进行判决。
如在判决前能达成调解协议,还可继续调解;
但若调解未能成功,则应尽快做出判决;
8.最终,宣告判决结果完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