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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致他人轻微伤判几年

寻衅滋事致他人轻微伤判几年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31 12:30:02 已帮助9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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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致他人轻微伤判几年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对于寻衅滋事案件的恶劣程度,通常要求造成两人或以上人员受到轻微伤害的情况才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而仅只对其中一名受害者造成轻微伤害的情况,则不属于情节恶劣范畴。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所做出的量刑判决也会相应地减轻。
然而,具体的刑期判定还需考虑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存在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以及他对其行为的认识和悔过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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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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