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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谁执行

没收财产谁执行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31 12:55:02 已帮助13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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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谁执行
1.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没收财产这一判决将由尊贵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必要时还可寻求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此处所指的没收财产,系针对已被宣判有罪之个体所拥有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进行处置。
若需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没收,则应对该犯罪分子及其家庭抚养成员保留基本的生活开销。
2.依据中国内地《刑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没收财产意味着要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资产中的一部分甚至全部。
然而,在没收全部财产时,必须为犯罪分子本人及其扶养亲属预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判决没收财产之际,切不可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得的任何财产。
3.按照《刑法》第六十条的具体规定,在做出没收财产决定之前,犯罪分子背负的正当债务,若需通过没收财产来偿付,经债权人恳求,我们会毫不犹豫地加以清偿。《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刑法》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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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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