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享的股权属于家庭共有财产范畴。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即在婚姻关系得以维持期间所获取的、并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资产,夫妻双方拥有对此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