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财产与负债的分割问题,我们有以下相应的规定:
首先,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主要通过双方自愿协商进行妥善处置,基本遵循平分处理的原则。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假如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关注,如照顾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或女性及无过失方应享受的权益等,则由当地人民法院依照这些因素进行判决,以确保公正公平。
其次,当涉及到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的债务时,同样须有夫妻共同财产来作为偿付。
高贵的夫妻共同财产若无法完全负担起这笔欠款,处理的方式也很简单,由夫妇两人互相商议,寻求符合两人共同利益的满意方案即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